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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周 · 周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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🎵晨兴音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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📖纲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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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 “你们从前是黑暗,但如今在主里面乃是光,行事为人就要像光的儿女”——弗五8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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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神是光,所以我们这些神的儿女,也是光的儿女——约壹一5,弗五8,约十二3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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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我们不仅是光的儿女,并且就是光的本身;我们是光,因为我们在主里与神是一——太五14,约壹一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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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当我们在光中时,我们就在对错的范围之外——7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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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我们若行事为人像光的儿女,就会结出以弗所五章九节所描述的果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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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 光的果子,性质上必须是善的,手续上必须是义的,彰显上必须是真实的,使神得以彰显,成为我们日常行事为人的实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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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 在善、义和真实中之光的果子,与三一神有关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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㈠ 父神就是善,乃是光之果子的性质;因此,在九节的善,指着父神——太十九1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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㈡ 义,指着子神,因为基督照着神义的手续,成就神的定旨——罗五17~18,2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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㈢ 真实,就是光之果子的彰显,指着灵神,因为祂是实际的灵——约十四17,十六1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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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 我们行事为人像光的儿女,证据乃是看有没有结出这种果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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📖晨兴喂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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约壹一7
但我们若在光中行,如同神在光中,就彼此有交通,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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弗五9
光的果子是在于一切的善、义和真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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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指出真理与光的不同相当不容易。在我们的经历中,常常可以领会神对我们是真理,是我们的实际。但有时我们来到神面前,我们感觉我们是在光中。这时,我们不仅经历实际,我们也在光的本身里。因此,经历光比经历真理更深。……我们不该仅仅照着真理并凭着恩典,还要在爱里并在光中。在爱里并在光中行事为人,比照着真理并凭着恩典行事为人更深、更柔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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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罗在吩咐我们行事为人要像光的儿女之后,在以弗所五章九节插进一句括弧的话,论到光的果子。……善是光之果子的性质;义是产生光之果子的途径或手续;真实就是实际,乃是光之果子真实的彰显(神自己)。光的果子,性质上必须是善的,手续上必须是义的,彰显上必须是真实的,使神得以彰显,成为我们日常行事为人的实际(以弗所书生命读经,五一五至五一六页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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📖信息选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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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罗在说到光的果子时,只提到三件事物:善、义和真实,这是很有意义的。……原因……是因为在善、义和真实中之光的果子,与三一神有关。善,指光之果子的性质。主耶稣曾指出,只有一位是善的,就是神自己(太十九17)。因此,这里的善是指父神。那是善的父神,乃是光之果子的性质。……请注意,保罗在这里不是说到光的工作,或是光的行为,乃是说到光的果子。果子是生命同其性质的事,光之果子的性质就是父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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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是产生光之果子的手续。在神格中,子基督是我们的义。祂来到地上,照着神的手续(这手续总是义的),产生一些东西。义是神的途径,神的手续。基督照着神义的手续,成就神的定旨(罗五17~18、21)。所以,光之果子的第二面是指子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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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实是光之果子的彰显。这果子必须是真实的,也就是说,必须是神的彰显,就是隐藏之光的照耀。无疑的,这真实是指实际的灵,就是三一神的第三者。所以,父是善,子是义,那灵是真理、实际,这三者都与光的果子有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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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弗所五章九节是行事为人像光之儿女〔8〕的定义。如果我们行事为人像光的儿女,我们就会结出九节所描述的果子。我们借着行事为人像光之儿女所结的果子,必定是在善、义和真实里。我们行事为人像光的儿女,证据乃是看有没有结出这种果子(以弗所书生命读经,五一六至五一七页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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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圣的光是神彰显的性质。因此,光是神彰显的属性。启示录二十一章二十三节说,“那城内不需要日月光照,因有神的荣耀光照,又有羔羊为城的灯。”在千年国里,日光、月光都要加强(赛三十26);但在新天新地的新耶路撒冷里,却不需要日月光照。在新天新地里有日月,但在新耶路撒冷不需要日月光照,因为神这神圣的光,要照耀得更为明亮(新约总论第一册,九○至九一页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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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读:约翰一书生命读经,第七、九篇。